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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采矿权之争升级 进入司法审查阶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07:59 中国证券报

锡业股份采矿权之争升级进入司法审查阶段

  记者 陶俊

  锡业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000960)今日公告披露,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香港合群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行政诉讼,金龙矿有关矿权是否归属锡业股份的问题已进入司法审查阶段,具体结果须待法院的判决认定。

  今年年初,锡业股份以受让上海鸿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拥有的深圳市巨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的方式,间接取得了裕丰矿业拥有的湖南郴州市北湖区屋场坪矿段0.61平方公里矿区的采矿权。该信息披露后,4月下旬,香港合群分别在香港文汇报及内地的一些报刊上发表“严正声明”及评论文章,称其出资的金龙公司于1995年就拥有屋场坪矿段0.61平方公里中0.21平方公里的采矿权;该矿区的采矿权存在矿业权重叠、采矿权的归属存在争议等问题。

  对香港合群的言论,锡业股份于5月10日、6月8日分别发布公告予以反驳。锡业股份认为,公司在受让股权时,已查验过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给裕丰矿业的《采矿许可证》,该矿区不会存在矿业权重叠、采矿权归属争议等问题。

  公司今日公告,公司于2005年7月7日正式致函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恳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将关于金龙矿的有关情况复函公司,以便澄清事实。2005年7月25日,公司收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05年6月16日签发的致香港合群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关于金龙矿有关问题的复函》文件复印件,该复函对香港合群所持金龙矿采矿许可证缺乏法律约束力,且已自行废止等有关问题向香港合群等相关机构予以了详细说明。

  锡业股份于2005年7月29日再次致函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恳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公司引用《关于金龙矿有关问题的复函》中的发布公告。2005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郴州金龙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复函》,该复函称,“由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香港合群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诉我厅的行政诉讼,对金龙矿的有关矿权问题,已经进入司法审查阶段,具体结果须待法院的判决认定。因此,我厅暂不能审定贵公司提请公告的有关内容”。

  公告披露,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认为:“香港合群和天利公司拟在原金龙矿的范围内取得采矿权,必须依法与现在的采矿权人裕丰公司协商。如果裕丰公司同意转让,应依法办理转让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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