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和基金公司推行员工持股势在必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08:33 中国证券报 | |||||||||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推进,证监会正在牵头制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可以预见,我国上市公司激励方式将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笔者认为,作为以人力资本为核心资本的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员工持股是国际惯例,也是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构建核心竞争力,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一项制度性措施。2006年之后,国际金融机构将全面进入中国,本土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将直面激烈的国际竞争,如何发展中国本土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打造中国民族金融产业脊梁,已成为
发达的资本市场之所以选择这样的股权安排,是因为建立市场经济,首先要建立权益性资本市场,该市场是否有效,关键看资本中介的效率与信用,因为资本中介是建立有效市场、从根本上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媒介,是资本配置的主力军。而构建资本中介效率与信用的,正是其团队及个人,他们是资本中介的灵魂与身体。与商业银行那种以钱赚钱的方式不同,资本中介靠人赚钱,其核心员工的业绩、能力、信用、客户资源及由此形成的团队、管理、文化,构成了所在机构的核心价值,并形成其业务模型、历史和商誉,确保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推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并让其在股权结构中居支配地位,是这些机构产生、形成、维系核心竞争力、建立信用的根本,构成一个国家资本市场能否有效率、市场经济能否有活力的制度性基石,是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建立的重要内容之一。资本配置中介这一先导部队活了,媒介活了,资本市场就活了,金融市场也就活了。 实行员工持股可从制度上防范金融风险中国金融机构近几年频频出现大案要案,不禁令人产生疑问:为何中国金融体系有这么多问题?其实答案很简单:金融机构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其建立在国有企业基础上的治理结构弊端。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是目前中国各类金融机构乃至所有国企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这些公司制度性系统风险所在。这种制度性系统风险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一般风险不同,只有在公司治理与产权层面实行变革时才能彻底防范。 我们必须看到,金融业的发展代表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结构与水平,而金融业安全,最容易形成这个国家的软肋和硬伤。中国经济的增长,迫切需要一个健康、安全的金融市场与之相匹配。而目前中国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与商业银行一样,普遍缺乏有效的制衡和激励机制,形成一股独大、一人独大、缺乏稳健的内部审计和财务监控、管理层和员工因职业生涯没有制度保障而违规经营、短期行为等问题,不能做到完全依照商业行为准则运营。 近年来,证券公司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告别了暴利时代,多数公司在自营、资产委托管理、国债回购等方面出现巨额亏损;操纵市场、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地充分暴露;证券业资本大幅缩水。南方、大鹏、汉唐等问题券商相继出现,事实上已产生了危及证券公司生存、信用的系统性风险。处置、发现、控制这些风险成了监管部门面临的首要任务。 但是仅仅从行政管理上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并不能解决目前证券公司中存在的问题,即便将所有证券公司合并为一家,也不能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证券公司存在的问题。证券公司从本质上应该完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要让防范风险成为证券公司的内生机制,而不仅仅靠外部的监管,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顺应资本市场的客观规律、顺应资本中介的发展需要,推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产权制度改革,让人力资本居于支配地位。 近几年中国基金业发展较快,但存在的隐忧是基金规模尚小,股权变动频繁,高管与核心业务人员队伍不稳定,其职业生涯缺乏保障,公司考核目标短视,短期行为严重,长远发展后劲不足等。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违背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严重阻碍和影响了这些机构的健康发展。目前人力资本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产权结构中别说是核心资本,连一席之地都没有的状况,正是中国证券业产生系统性风险的制度因素。这一状况的延续,将断送中国本土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成为民族金融产业脊梁的希望。 因此,实行员工持股,是从制度上避免金融风险的长治久安之策。只有将员工个人的信用、利益与公司利益、信用联成一体,才能有效避免短期行为;让员工的职业生涯有制度保障,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其创造性,他们才会更加关心公司的生存、安全与长远发展。员工持股将大大有助于打造诚信、进取的资本配置团队,让所在机构产生凝聚力及长远发展的眼光,减少内耗,增进个人、团队、企业间的合作。制度创新是生产力,人是第一生产力,只有人的作用充分发挥了,制度基础才有其合理性。员工持股将从根本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有效的制衡、监督、管理机制,避免大股东违规经营与掏空公司。 实行员工持股可先从深圳开始比较而言,深圳最具实行资本中介机构员工持股的可行性。在北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其未来所属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中金、银河证券等大型券商,皆有深厚的国家背景,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上海金融机构则主要包括国企控股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国企控股的金融机构发展缺乏制度基础,产权层面的改革面临诸多困难;而外资参股的金融机构,自2005年才能参股49%,2006年后才能独资,近期内无法在制度上翻版成美林、高盛。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源地,市场化程度高,金融机构没有大型国企支撑,因此在深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中作产权改革较合时宜。深圳市可根据试点需要,起草、制订、颁布《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员工持股条例》。 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中实行员工持股符合产权改革的方向和相关立法精神。十六届三中全会就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证券投资基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稿只对主要股东有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的要求,对其他股东则没有要求,原因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基金法起草小组专家在国外考察中发现,基金管理公司行业的特殊性需要实行员工持股,从而在法律上对基金管理公司员工持股给予了支持。 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中实行管理层与员工持股符合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广发证券公司2004年实行了管理层与员工持股,现在极具竞争力与活力,员工归属感很强。深圳最大的优势是创新,在深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中率先实行员工持股,将极大地激发这些公司的活力与竞争力,有利于培植中国本土的美林、野村,并吸引全国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到深圳发展,将深圳建设成为全国的证券公司汇聚地、基金管理中心。 基金管理公司是证券市场中最规范、透明的行业,实行管理层与员工持股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更强。证券公司则可根据净资本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对于净资本为正的公司,如国信、招商证券,可通过期权的办法,实行管理层与员工持股,或私人投资;对于净资本近乎于零的公司,只要没有其它窟窿,实行管理层与员工持股是非常好的时机;对于净资本为负的公司,只要现金流可以维持公司运作,只要公司尚有商誉,也可以实行管理层与员工持股或私人投资。 目前全国证券市场持续低迷日久,证券公司多年积累的问题充分暴露,其经营状况、资产质量、资本金状况比较清晰;基金管理公司面临着保险公司自己投资、银行自办基金管理公司、外资大举进入并在不久的将来可望占居主导地位的生存、发展危机,如何构建一支专业化、有远大志向、拼搏进取、管理规范的中国本土资本中介队伍,已成为关系到中国民族金融脊梁存亡的根本问题。 在此时坚决推进这一符合国际惯例、适合行业发展特色与需要的员工持股改革的制度创新,将有力推进中国打造出金融、证券业的核心竞争力,吸引海内外人才前来加盟、创业。中国由此将成为资本市场的人才高地和证券经营机构的聚集地,中国金融业、中国资本市场从此有了活水的源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