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公司股改等待新文件 已有四种对家方式不适用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09:26 新京报 | |||||||||
多家公司称先重组后股改,业内人士称已有四种对价方式不适用ST企业 本报讯 (记者 贾浩森) 昨日,多家ST公司向记者表示,公司首要任务是重组,重组后才考虑股改计划。 ST长控(600137)证券事务代表表示,公司目前首要任务是进行重组,重组后再考虑股
昨日,上海睿信投资董事长李振宁向记者表示,对于ST企业股改前必须先进行重组,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投资价值。 泰阳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认为,ST公司由于公司业绩极差,所以股改非流通股股东应该有更高的对价让利给流通股股东。 西南证券收购兼并部副总经理李阳则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做几家ST类企业股改方案,他认为,从实际操作上看,目前四种对价方式不符合ST企业对价要求,还需要在对价方式上有所创新。 齐鲁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闫鹏认为,虽然证监会没有规定现阶段不许ST企业进行股改,但从现在的情况看,保荐机构更愿意承接大盘蓝筹股和绩优股的股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