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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庆平表示:证券公司内控标准要具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07:41 中国证券报

  (记者 夏丽华 郭凤琳)

  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聂庆平日前表示,把公司治理或风险内控标准具体化,是证券公司现阶段必须要做的工作。

  在“当前资本市场投资与发展态势专业研讨会”上,聂庆平说,证券公司出现很多
问题,部分源于对风险内控制度、业务规模等没有量化。而金融监管仅停留在产品审批上,没有注重对整个金融风险的过程监管,只讲准入条件、不讲过程监管,这是当前金融和证券市场监管的缺陷。

  他说,为建立证券公司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内控制度,首先证券公司经营要基本规范,如建立证券公司的清算、结算的集中交易平台,客户资金封闭、独立的运行系统,证券公司帐户与银行帐户直接联系等内控制度方案。其次,要建立以风险控制为中心的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如在自营业务、委托理财、三方监控业务等的风险控制,国债回笼资金融入融出所产生的风险监管等。因此评审创新试点券商时,必须清理和建立规范的业务流程,重点不是看业务做得怎么样,而在于资金使用的风险到底有多大,这才是评审的核心要求。第三,加大证券公司的组织机构的管理。他说,现在证券公司“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不适应我国金融要求,在这种模式下即使有再好的独立董事、再好的风险控制制度也不可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聂庆平说,证券公司要利用券商分类评审这个契机,进行以风险防范和风险监控制为中心的制度创新,初步细化证券公司内部管理模式,具体化各项治理或内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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