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 可上下浮动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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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 10:17 中国证券报 | |||||||||
美元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价,不得超过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2% 记者 于力 郭凤琳 北京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通知》明确,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1.5%的幅度内浮动。
这份题为《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美元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价,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2%,现钞买卖价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上下1%。 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中间价,由外汇指定银行以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为基础参照外汇市场行情自行套算和调整。一般来说,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0.8%,特殊情况需扩大买卖价差幅度的,外汇指定银行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批准。 外汇指定银行可授权分支行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挂牌汇价。对于单笔大额交易,可在上述规定的浮动范围内与客户议定,大额金额的标准由银行自定。对信用卡、旅行支票等支付凭证购汇可在以上规定的幅度内给客户更优惠的汇率。 外汇指定银行可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等省、自治区的边贸地区加挂人民币兑毗邻国家货币的汇价,其买卖价差自行确定。(《通知》全文见A07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