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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08:02 中国证券报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表决意向

  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事项一:对价措施、非流通股股东持股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

  承诺

  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

  事项二:认股权证计划、提高现金分红

  案》

  比例的安排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事项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事项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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