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误区:高成本收购低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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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03:02 东方早报 | |||||||||
前日公布方案的中孚实业,是42家股改试点中最后亮相的一家公司,也是补偿最低的一家。与前41家试点平均10股送332股相比,中孚实业才10送1,纵然加上现金补差部分,按其每股最多补05元、目前股价34元计算,也不过折合015股,即累计10送115股。 中孚实业董事长在谈及股改方案时自己也承认“略嫌单薄”,但认为本公司情况特殊。其特殊之处一是大股东股权系收购所得,成本较高,第一大股东收购成本约350元股,第
中孚实业的问题实际上是买壳上市公司(特别是壳资源情况还不错的公司)的共性。因为这些公司大多以比净资产略高的价格购得,有的如乐凯胶片、重庆啤酒等,购股价更远高于净资产;而由于30%的要约收购限制,持股大多在29%上下。如果中孚实业此说成立,岂不意味着大股东或次大股东变更的公司(估计有三、四百家),在股改中都将遵循高成本收购、低补偿的原则? 我们说股改对价高低要考虑历史成本,那是因为在公司净资产的形成过程中,流通股东大多以较高的投入获得较低的权益,非流通股东则正好相反。这里重要的是对“公司净资产的形成”,就拿中孚实业来说,2002年6月流通股发行价830元,非流通股成本约260元,在发行结束后公司65亿元净资产中,流通股东约贡献三分之二,仅占三分之一的权益,非流通股东则正好相反。260元的中孚实业为什么可以卖到830元?其中就包含了流通权溢价。而现在中孚实业的大股东、二股东均非当初的发起人,其投入成本也比发起人要高得多,但那高成本是股份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这就好比流通股,原始股东以830元的发行价购得,后来最高时中孚实业股价曾达1688元,那些16元买进的流通股东能以现在只剩340元,以此为基础要求大股东补偿吗?一句话,不管是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350元股购得,还是小股民通过集中竞价以16元股购得,对公司净资产的形成均无任何贡献,因此都不应该成为股改对价高低的理由。 至于送股补偿后控制权旁落,大股东既然看好公司前景,比例低了还可以在二级市场增持,证监会不是专门发了个“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公众股的通知”吗?当初非流通股350元都买,如今流通股大大低于350元(按补差方案股价最低可到266元),为什么不买?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又要流通权,又不掏腰包,仅仅拿出每股5毛钱的蝇头小利补差,这绝不是中孚实业那样有实力外资大股东的应有姿态。 作者:贺宛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