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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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08:17 中国证券报 | |||||||||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资讯 行情 论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6月15日已派发
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8日 补发现金红利到帐日:2005年7月27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分红派息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6月13日下发了《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本公司2004年度派息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按照上述新的政策,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应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由于6月15日已向流通股个人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8元,根据《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此次将向流通股个人股东补发现金红利每股0.01元。 一、补发现金红利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8日 2、补发现金红利到帐日:2005年7月27日 二、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补发现金红利实施办法 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四、有关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7-88812155 联系传真:0577-88842287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 邮政编码:325003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