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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汇官司胜诉将尽快上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08:03 中国证券报

  (记者 黄立锋)

  持续时间超过半年的领汇基金上市合法性官司昨日终于结案。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昨日上午宣布,终审法院五位法官一致裁定房委会胜诉,认为房委会出售公屋商场及停车场设施合法,驳回公屋居民卢少兰的上诉。得知胜诉结果后,香港房委会官员表示将尽快安排领汇基金上市。

  李国能在判词中指出,房委会明显有权将旗下零售和停车场设施等财产出售予领汇
基金,而《香港房屋条例》也明文规定,房委会有处理财产的权力。李国能同时指出,《房屋条例》的确规定,房委会在行使这项权力时要“确保”为各类人士提供房屋及附属于房屋的康乐设施,然而“确保提供”设施并非指房委会必须直接提供,因此房委会出售设施给领汇是符合“确保提供”这些设施的宗旨。

  在获知终审法院裁定领汇上市合法后,香港房屋及规划地政局长孙明扬表示,政府会尽快安排领汇的上市工作,但他并未透露具体时间表,只表示必须安排妥当之后,方可再提上市。与此同时,房委会产业分拆小组成员单仲偕预计,房委会最快可以在2005财政年度内分拆领汇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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