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公布 支持大型钢铁企业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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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07:49 中国证券报 | |||||||||
实习记者申屠青南记者尹涛 北京报道 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我国将控制钢铁总量,今后不再大幅扩大钢铁生产能力,大厂建设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国家支持大型钢铁企业进行跨地区的联合重组和股份制改革并争取上市,不允许外资控股我国钢铁企业。
《政策》表示,通过调整钢铁产业组织结构,实施兼并、重组、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骨干企业集团规模等方式,来提高产业集中度。到2010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 《政策》表示,大型钢铁企业均要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支持其公开上市,鼓励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参股、兼并等方式重组现有钢铁企业,推进资本结构调整和机制创新。 在产业布局上,原则上不再大幅度扩大钢铁生产能力,新建生产能力要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今后的大厂建设要与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相结合,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要以矿定产,不谋求生产规模的扩大。 此外,《政策》还明确指出,要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到境外采用独资、合资、合作、购买矿产资源等方式,建立铁矿、铬矿、锰矿、镍矿、废钢及炼焦煤等生产供应基地。沿海地区企业所需的矿石、焦炭等重要原辅料,国家鼓励依靠海外市场解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