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明确股改业务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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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05: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正式发布实施了《关于保荐机构从事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保荐机构在从事股改相关业务时,不得有不当许诺、故意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通知》明确,从事股改业务时,保荐机构收取的费用原则上可以包括财务顾问费和保荐费两部分。其中,财务顾问费以不低于100万元的标准收取;保荐费以不低于15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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