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最新定价药品目录无碍上市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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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11:01 证券日报 | |||||||||
(记者 文风) 7月14日国家发改委的网站上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并公布这一政策将于2005年8月1日起实施。新旧发改委药品定价目录政策最根本的区别是非处方药(OTC)的定价权下放到省级物价部门,而且省级物价部门对非处方药定价有全部话语权,中央不再对非处方药的价格给予任何指导。
由于药价是关系企业效益的关键因素之一,故国家对药品价格制定权限的重新划分势必将影响到企业的药品定价、报价、销售等行为,并最终影响到企业的效益,因此,这一政策出台后,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它的实施将对医药行业和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包括窜货现象增多、加重企业负担、因为地方保护主义造成价格歧视以及政府的重复无效劳动的增加等等。 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研究员姚杰认为,新的《国家发改委药品定价目录》的实施可能会对相关企业造成一些影响,但这种影响不是灾难或毁灭性的,而且由于各企业的产品性质、销售网络等等因素的不同,对各企业的影响也不能一概而论。企业会通过保持出厂价的一致及控制进销差价率的统一,尽量减少窜货现象的发生。虽然从全局考虑,企业的负担不会增加,尤其是对处方药企业而言。但是对于非处方药而言,因每个产品要面对各省级物价部门去做工作,故对以非处方药为主的企业,其公关成本将会有所上涨。由此估算,对品种丰富的企业会较品种单一的企业付出更多的公关成本。 另外,这一政策的实施,对独家产品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小,而对于同质性产品而言,可能会因同类产品价格上升后,在价格上有空间做市场,而对原先享受优质优价政策的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新的发改委药品定价目录实施对处方药的定价权影响较小,甲类处方药没有影响,乙类处方药的定价权由地方收归中央,在丧失5%价格上涨可能的同时也明显减少了在各地方的公关成本。所以,这一新政策的实施对各上市公司的影响主要是针对产品为非处方药的企业,包括中药企业,也包括西药企业,以中药企业为主。对于重点关注的中药企业,中信证券研究认为,这一政策实施对它们负面影响按从小到大排序为:片仔癀(资讯 行情 论坛)(没影响)、天士力(资讯 行情 论坛)、云南白药(资讯 行情 论坛)、同仁堂(资讯 行情 论坛)、东阿阿胶(资讯 行情 论坛)。但具体的负面影响很难量化,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需动态跟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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