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放弃“中外合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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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7:52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曾仁 大商股份(600694)今日公告,控股股东大连市国资委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百联集团子公司上海物资(集团)总公司于7月15日签署了《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大连市国资委以其所持有的大商股份86,646,986股(占总股本的29.5%)作为出资投入大商国际,百联集团及物资集团将持有大商国际60%的股权,从而成为大商股份的实际控股人。
同时,大连市国资委、中国百联(香港)有限公司和上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5日签署的《中外合资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废止。 两次合资发生的变化为:合资方由境外投资者改为境内投资者,合资设立的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为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投资方全线出局 为了给大商股份引入国内外具有互利互补性的大公司,培育发展中国大型商业公司,大连市国资委今年2月25日曾与百联香港、上华控股签订《中外合资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合资合同》。百联香港拟以相当于人民币7.2亿元的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大连国资委以其所持有的大商股份29.5%国家股作价6.4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0%;上华投资以相当于人民币2.4亿元的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5%。 资料显示,百联香港是百联集团2004年在香港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定牌商品设计、加工、品牌代理、商品贸易等。上华投资是一个按国际商业公司法设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LEUNGC H E K E U N G 。 大商股份今日公告称,鉴于到目前为止,该国家股股权变动行为尚未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且何时能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尚有较大的不确定性。7月14日,经协商,大连市国资委、百联香港和上华控股签署《关于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终止确认函》,解除上述三方于2005年2月25日共同签署的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 百联集团携子公司同行 与百联香港和上华控股解除合约的第二天,大连市国资委与百联集团、物资集团签署了《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大商国际注册资本16亿元,大连市国资委拟以所持有的大商股份86,646,986股、占大商股份总股本29.5%的股权作价6.4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0%;百联集团出资7.2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物资集团出资2.4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5%。 大商国际成立后,将成为大商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大商股份29.5%的股权;大连市国资委依然持有大商股份22,778,814股国家股(占总股本7.75%),百联集团将成为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百联集团是中国最大的流通产业集团,注册资本为10亿元。百联集团于2003年4月24日由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物资(集团)总公司资产重组设立。百联集团直接控股和管理百联股份(600631)、友谊股份(600827)、上海物贸(600822)、华联超市(600361)、华联超市(600825)、第一医药(600833)等6家上市公司。物资集团是1995年初由上海市物资局转制组建的,融资产经营与物资经营为一体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2003年4月24日物资集团被上海市国资委正式划拨进入百联集团。 百联集团表示,与大连市国资委、物资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大商国际后,将进一步拓展东北市场,加快业务发展速度。 百联集团和大商股份同属商业批发及零售贸易行业,在整个宏观业务层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对此,百联集团承诺将与大商国际以及大商股份积极就业务发展进行沟通,尽力避免在大商股份现有主要经营区域与其同业竞争;并且在大商股份现有主要经营区域,如百联集团或其下属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大商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百联集团将立即通知大商股份,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大商股份,以确保大商股份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