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义明倒顾带来了对独董制度的进一步思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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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13:35 证券时报 | |||||||||
□陈奇 毋庸置疑,严义明律师在一个合适的时机,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对象,挑开了一个最为敏感的话题:我们的独立董事制度是否有效?我们该如何让独立董事姓“独”,而不姓“花瓶”?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无论严义明律师是否会成功,他以持有100股股东的名义,挑战顾雏军、挑战科龙那些高薪的“花瓶”独立董事,至少给现在所有的上市公司,所有独立董事敲响了警钟。那就是随着投资者法律意识的增强,投资者再也无法容忍上市公司利用独立董事来当“遮羞布”了。同时,严义明律师的挑战,也给管理部门出了一个题目,即现在的独立董事制度,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起着保护流通股股东的作用?是否应该在法规法律上对独立董事制度加以强化、改善以及充实,从而让独立董事真正“独立”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其说严律师是在向顾雏军挑战,倒不如说是在向现有的独立董事制度本身在挑战。 其实,从独立董事制度诞生以来,笔者就发现,在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下,独立董事这种制度由大股东挑选,由大股东控制的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本就不能有效制约大股东。何况,独立董事人选,只注重德高望重,不太注重专业性,本身就无法独立完成监督上市公司的复杂的资本运作行为。所以,出现像顾雏军这样资本运作高手时,独立董事“失声”就并不奇怪了。 独立董事要有专业资格,实行职业化。挑选独立董事,只能从经过考核的,有组织的持证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挑选。独立董事只拿派出的独立董事职业组织的报酬,不能拿上市公司报酬,这是维护和保证独立董事姓“独”的很重要的方法。但愿严义明律师挑战顾雏军的行动,能够给证券市场的管理部门、上市公司以及所有的投资者,带来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进一步的思索。假如严义明律师的行动,能够使得中国证券市场的独立董事制度,从此脱掉“花瓶”帽子,成为真正能够代表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制约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维护者。那么,我们要说,就算严义明律师此次没有挑战成功,那么其行动也是对中国证券市场的重大贡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