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站) 上海:银行提高1年内还贷违约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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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8:15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森森近日,上海的银行对提前还房贷普遍调高了违约处罚力度。据了解,7月以来,与中行签订房贷合同的客户如在不满1年的贷款期限内提前还款,将根据提前还款金额,以提前还款日的贷款利率向银行支付不超过6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此前,该行仅要求支付1个月的利息。 上海工行和民生银行规定,贷款未满1年,提前还贷须缴纳还款部分5%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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