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集团 股权转让尚未获最终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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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7:57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贺桥 张裕(000869、200869)公告,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意大利意利瓦萨隆诺投资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分别转让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33%和10%国有股权事宜,目前正处于报批阶段,尚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最终批准。
2005年2月7日,烟台市国资委与意大利意利瓦隆诺投资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张裕集团33%的国有股权转让给该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48142.43万元。2005年5月18日,烟台市国资委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协议,将张裕集团10%的国有股权转让给国际金融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4,589万元。 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后,烟台市国资委持有张裕集团12%的股权,由张裕员工和管理层控制的裕华投资持有张裕集团45%的股权,两家外资机构共持有43%的股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