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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副局长李东荣表示 尽快出台新《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7:45 中国证券报

  记者付宁 北京报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日前表示,为支持企业“走出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外汇局将尽快修订并出台新《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此外,允许境内企业购汇为其境外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弥补境外企业的流动资金缺口,解决境外企业融资难问题。

  他还表示,外汇局将继续扩大全球授信项下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试点。在全球授信额度内,允许境内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可直接对境外中资企业提供贷款,或者由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提供贷款,境内企业再为其境外中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根据境内银行的资产负债情况,给予其一定的对外担保额度,境内银行可在额度内自行决定是否为企业的境外融资提供担保,外汇局不再另行逐笔审批。外汇局还将允许跨国公司购汇进行跨境资金运作,包括补充其境内外成员企业的流动资金。2004年,外汇局批准全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24个试点地区境外投资购汇总额度24.8亿美元。试点地区外汇投资28.49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95.80%,其中购汇16.73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97.10%。全国的境外投资九成以上集中于试点地区。李东荣说,试点地区的反馈意见表明,目前外汇局批准的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已经能够满足国内企业现有的对外投资需求,并可有效解决“走出去”配套外汇资金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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