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综超支付对价与业绩挂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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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7:39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王泓 北京报道 华联综超(600361)今天公告了股改方案。除市场耳熟能详的“规定动作”外,非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支付的承诺颇有新意。 根据方案,华联综超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流通股获得2.3股的比例支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股改实施后24个月内不出售股份,此后的24个月内,每季度出售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1.5%,总计不超过总股本的10%。并且,出售价格不低于10元/股,这一价格比2005年6月17日收盘价8.09元高23.6%。 第一大股东华联集团承诺,在股改实施后的两个月内,如果股票价格低于6.20元,华联集团将增持流通股,投入资金累计不超过3亿元,增持累计不超过总股本的20%,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 华联综超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该方案设计的根本出发点是多方共赢、利益一致、长期发展,相信市场会对该方案作出客观判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