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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家公司符合权证发行条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5:2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布了《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相比一个月前的讨论稿,《办法》明显加强了风险防范措施,并提高了权证发行的门槛。《办法》要求,上市的权证所对应的标的公司,流通市值由讨论稿时的10亿元提高到30亿元,流通股由2亿股提高到3亿股。

  国信证券金融工程首席分析师葛新元表示,对流通市值与流通股本要求的提高,使得
符合发行可上市交易的权证的上市公司由原来的128家锐减到26家(深市10家,沪市16家)。

  在这26家上市公司中,有4家公司为第二批试点公司,且已公布股改方案,分别是上港集箱、宝钢股份、申能股份和长江电力。另外22家公司还未进行股改,因此,这些公司在未来的股改中可能引入权证。

  另一个瞩目的变化是,深交所的讨论稿中专为中小企业板设计的条款删去了,而《办法》要求,上市权证的标的公司的流通股本不低于3亿股,这似乎表明,中小板将不可能发行权证。记者毛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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