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光绍:股改非简单支付对价 建立共同利益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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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09:46 中国经济周刊 | |||||||||
目前股权分置改革第二批试点已经全面推开,下一步工作正在安排考虑。上市公司要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不断夯实股东共同利益基础,完善股东共同利益机制。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屠光绍 不同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有不同的利益,这是正常的,但不能忽视股东之间共同利益的
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缺乏共同利益基础是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理论前提,也是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要塑造公司的共同利益基础,这既是大股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小股东应该重视的问题,既是非流通股东需努力做好的也是流通股东应该认真关注的问题。过去我们确实存在共同利益基础和机制方面的缺失,为此既有教训,也付出了成本。 良好的共同利益基础需要有一套法律体制和制度安排来维护,公司治理结构就是维护股东共同利益的机制,其核心是一部分股东不能损害另一部分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眼前利益不能损害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不能损害整体利益。所以,一定要抓住目前股权分置改革的契机,夯实共同利益基础,完善和健全共同利益机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否则,简单的利益分割甚至对立,过去付出的代价以后可能还要继续付出,甚至失去市场发展的基础。 股权分置改革不是简单的对价支付,而是要建立真正尊重股东权利尤其是公众股东权利、塑造共同利益的机制。指望什么问题都能够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来解决,是股权分置改革不能承受之重;但简单的支付对价,则是股权分置改革不能承受之轻。如果公司没有在尊重股东利益、改善治理结构、重视长期回报、恢复股东信心上有所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会大打折扣。 股权分置改革也不仅仅是现实利益的给予,更要重视长期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投资者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范运作的信心越强,分散决策的成本就会越低,股权分置改革就会越顺利,因为对投资来讲,长期、稳定的回报才更有价值。 股权分置改革不仅仅是支付多少对价、算算账的问题,而且确确实实是转变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股权分置改革不仅仅是单个公司的问题,还要增强责任感,认识到这是完善市场机制的整体问题;股权分置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概念问题,还是建立共同利益基础的股市文化问题。只有充分认识这些问题,才能够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完善市场机制,恢复市场信心,为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才能进一步显现。 就上市公司如何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我有四点个人意见:上市公司应充分尊重股东的利益,尤其是要注重公众股东的利益,当前公众股东的利益诉求就是以前公众股东利益缺乏尊重和保护的必然反应;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开需要在前一段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则、明晰政策,使共同利益基础有一个很好的平台;股东之间要加强沟通。要善于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使股东、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计划;为了实现共同利益基础,完善共同利益机制,股权分置改革要立足于公司不同股东的利益、眼前利益和长期利益。在这个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公司情况的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