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产品加速面市 20多家上市公司可尝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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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09:3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蒋娅娅) 沪深证券交易所昨天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权证产品将加速面市。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完善的证券市场需要各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权证具有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正是一种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有效工具。据了解,近年来,各国(地区)证券交易所产品开发竞争日趋激烈,并竞相推出种类繁多的权证产品。目前,我国不少证券公司为谋求发展,也已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向其客户出售类似权证产品,只不过这类品种属于私募性质,不能上市交易。需求之下,推出标准化的可交易权证产品势在必行。 目前,沪深股市推出权证产品,对股权分置改革来说,也提供了一种新的工具选择。根据《暂行办法》,权证的标的股票流通市值不低于30亿元,流通股份不低于3亿股。经测算,符合这些条件的上市公司不过20多家。从目前试点公司的方案看,只有极少数公司在其方案中使用了权证工具。此外,《暂行办法》还规定,标的股票在最近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在25%以上;申请上市权证不低于5000万份,持有1000份以上权证投资者不得少于100人;自上市之日起存续时间为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等。 据悉,买卖权证与买卖股票相似,所需账户就是股票账户。但交易所有关负责人提醒,权证是一种带有杠杆效应的高风险金融证券产品,具有一定投资风险。买卖权证产品,投资者需要注意价格剧烈波动风险、时效性风险和履约风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