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大股东补充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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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07:49 中国证券报 | |||||||||
实习记者陈健健 继7月8日修改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有关承诺后,吉林敖东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今日再次公告,决定对原方案中的承诺事项进行补充。 在今天的公告中,金诚实业补充承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36个月之内,金诚实
大股东同时补充了减持吉林敖东股票的价格底线,称“在增持计划完成36个月后,如果金诚实业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价格低于7.5元/股不减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