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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之一 政策之手还有何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06:53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本刊特约作者 胡东辉

  幻想中的暴涨没有出现,又没有做好下跌的准备,在股改的大方向发生错误以后,政策之手所起的作用,除了延缓跌势,别无他能

  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沪深股市延续跌势。根据常识判断,目前大盘已经超跌,哪怕政
策不出手,也该反弹了。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即使是政策之手屡屡托市,大盘仍像断了线的风筝,不知会飘向何方。

  政策之手为何不敌市场之手?政策效力为何式微?问题何在?

  问题就出在股改上。

  人们之所以判断大盘已经超跌,是根据以往股权分置时代的经验,但是现在已经变革到“准全流通”时代,因此所谓的“超跌”就要重新估量,利好政策自然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股改的大方向错了

  现在很多经济学家给管理层打气说,股权分置改革的大方向没错,言下之意有问题也是小问题,只要坚持下去就没有问题了。笔者认为这种说法大谬不然。

  股权分置是沪深股市的立市之本,这个被证监会主席形容为“万万不能”的制度已经运行了13年之久,之所以现在突然认为不改就“万万不能”,是因为一些专家自称找到了沪深股市长期低迷不振的根源,就是这万恶的股权分置制度。他们声称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实现全流通,大牛市也就到来了。这种割裂历史的立论,与“推倒重来”等同无异。

  对沪深股市来说,股权分置的制度安排是存在先天不足的,但这个缺陷并不是最关键的问题。因为所谓的“非流通股”并非不能流通,它只是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但协议转让、司法拍卖等渠道都是畅通的,只是效率较低一些。

  事实上,沪深股市的流通股市场也是“股权分置”的,目前就存在H股市场、B股市场、A股市场,还有存托凭证。这意味着境外的投资者也是接受中国股市股权分置的现实的。我们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境外的投资者纠缠于股权分置问题,更没有听说他们要求过非流通股到H市场去流通,或者把非流通股到H股市场流通视为利好。

  流通股股东财富的单向流失

  改革股权分置,在A股市场实行全流通,这个问题的本质是什么?有人说是不同类别股东之间的财富重新分配。这种说法过于含蓄了。改革股权分置,实质上就是流通股股东的财富,大规模地单向向非流通股股东转移。

  全流通会导致什么结果?打一个比方。二级市场好比是一个装满水的游泳池,投资者好比是泳客,但这个游泳池与大海相通,且海平面大大低于游泳池。泳客们之所以能够也愿意在游泳池里嬉水,是因为被告知与大海相通的管道是关闭的。现在突然宣布要打开这个通道了,虽然还羞答答地承诺不会一下子全面开闸,而是先开一条缝隙,花几年的时间逐步开大闸门,而且与此同时还会往游泳池里加一点水,然而游泳池与大海相比实在太渺小了。开闸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游泳池里的水全部流到大海里,而且这点水无助于抬高海平面的高度。

  这也就是说,流通股的价值将向非流通股靠拢。这哪里可能有什么“共赢”?只可能是流通股股东全输!这怎么可能会迎来大牛市?

  一些投资者错误地认为,股改之所以没有成为利多因素,是因为大股东支付的对价太低,有人甚至纠缠于一股之争:10送3是利空,10送4就变成利多了。事实上,整个对价理论都是荒谬的,流通股之所以存在流动性溢价,就是针对股权分置而言的。全流通以后,全体股东都一样,哪里还存在什么流动性溢价问题?

  一错再错 后果严重

  从目前的情况看,管理层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完全相反的。他们认为全流通会给流通股股东带来利益,甚至有传言说,在4月底宣布进行股改之前,管理层还准备了一些提防出现暴涨的措施。

  这种传言也并非全无可信之处。因为在一个非正式场合,曾听闻某基金公司副总说过这么一件事:宣布股改后以为会有行情,于是操刀上阵,结果发现除了基金自家兄弟,竟没有任何新增资金入场的迹象,于是无奈只好反手做空,溜之大吉。

  幻想中的暴涨没有出现,又没有做好下跌的准备,在这样的情况下,把市场正常的下跌定义为“不正常”和“非理性”的,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在这样继续错误的认识下,管理层出台多项措施,试图维持二级市场的股价,甚至不惜违反《公司法》,允许上市公司可以回购自己的股票用作库存股,其效果就可想而知。

  在股改的大方向发生错误以后,政策之手所起的作用,除了延缓跌势,别无他能。而且这么做,还可能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全流通以后的二级市场绝对不可能维持目前的股价水平,但是如果让股价就这么跌下去,也有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因此政策之手试图引导社保基金、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的资金进入股市托盘,但由于这是违背市场规律的,因此很可能将这些资金全部陷入股市而不能自拔,如果这种局面果真发生,这与股改的初衷可谓谬之千里。

  事实上,现在管理层也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又在制订上市公司行业控股最低比例的规定,但这等于还是不能全流通。按理是不是需要控股、控股的比例多少适宜,这完全是上市公司自己的事情,上市公司自会作出判断。现在硬性规定控股比例,要求低于多少控股比例就不能抛股,这算什么全流通?

  如此一来,股权分置的改革还是等于白搞,煮出的不过是一锅“夹生饭”,比过去没有搞全流通时还不如。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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