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产品将重返证券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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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02:07 京华时报 | |||||||||
作者: 敖晓波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权证产品时隔9年后将重返市场。沪深交易所昨天正式对外发布了《权证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申请权证的范围、条件以及交易作出了明确。 根据《暂行办法》,申请上市的权证,其标的证券为股票的,标的股票在申请上市
此外,申请上市的权证也要符合相关条件:如约定权证类别、行权价格、存续期间、行权日期、行权结算方式、行权比例等要素;申请上市的权证不低于5000万份;持有1000份以上权证的投资者不得少于100人;自上市之日起存续时间为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发行人提供了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履约担保等。 在权证的交易方面,按照规定,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为当日涨幅价格与前一日收盘价差价的125%再乘以行权比例。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零。可以自营或代理投资者买卖权证的机构限于经交易所认可的具有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单笔权证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 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指出,把权证产品与股权分置改革结合起来,有利于解决改革试点中金融工具不足、改革方案单一等问题,为试点公司和投资者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工具。 在回答关于权证与股权分置改革的关系问题时,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权证主要具有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功能,它是一种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有效工具。两所推出权证的主要目的是顺应市场对产品创新的需要,发展国际上通行的、具有广泛用途的权证市场。权证作为一种独立的金融产品,具有广泛的用途。目前推出权证产品,对股权分置来说只是提供了一种工具,供上市公司选择。从试点公司的方案看,只有极少数公司在其方案中使用了权证工具。 但该负责人同时强调,权证是一种带有杠杆效应的高风险金融证券产品,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投资者需要注意的风险包括:价格剧烈波动的风险、时效性风险和履约风险。据了解,权证的买卖与股票相似,已有股票账户的投资者不用开设新的账户。名词解释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为保护老股东在配股中的权益,让一些不愿或无力认购配股的老股东能够有偿转让其配股权,深沪交易所曾推出过配股权证。1992年6月,第一只权证发行;1996年6月,权证交易被叫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