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试点四种投票方式可供行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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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 11:5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中的吉林敖东(资讯 行情 论坛)于7月13日开始停牌,进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阶段,该公司将在7月18日(下周一)开始网络投票。由此,下周开始,第二批试点公司的股改方案将进入投票表决程序,截至7月底,有13家公司进入投票表决程序(见附表),其中8家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 本报股市专家团提醒投资者注意,持有第二批试点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一定要关注实施
四种投票方式可供行权 中小投资者该如何参加分类表决,行使自己的投票权呢?经了解,有四种投票方式可供选择。 方式一:网络投票最简便 网络投票最简便。凡是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试点公司股票的流通股东,都可以在自己开户的证券公司进行投票,具体方法与平时买卖股票很类似。 方式二:委托独董投票 股东也可以委托独立董事投票。股东填妥统一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后,附上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持股清单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独董委托的见证律师。 方式三:股东大会投票 股东还可以亲自参加股东大会,在现场进行投票。 方式四:电话投票 中小散户和投资机构可以通过电话,像买卖股票一样方便地用电话进行投票表决。 具体方法是:拨打平时办理电话委托挂单的电话号码,进入交易系统后和平时买入股票的操作一样,先拨打股票的表决号(见下表),然后在打入价格时按“1”(表示对议案1投票),在打入股数时按“1股”表示“同意”,按“2股”表示“反对”,按“3股”表示“弃权”,再确认就可以了。 业内人士在总结第一批投票经验的基础上,提醒投资者尽量避免误操作:第一,投资者必须确认自己具有投票权;第二,网络投票是不可以撤回的,所以投票前应将方案了解清楚,并掌握整个操作流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