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股改收费标准渐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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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07:44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小言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一份《关于保荐机构从事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讨论稿日前在业界流传,保荐机构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大致可以得到这样两笔费用:财务顾问费150万,以及按照对价部分的1%-3%收取的项目费用。
目前投行业内公认的IPO和再融资项目的承销收费水平为1.5%-3%,但在近期一家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方案的招标中,10余家参与投标的券商中竟有3家开出的费率为0.5%或低于0.5%,没有一家券商开出高于1.5%的价目。业内人士担心,在券商传统的投行业务不景气的时候,这种恶性价格竞争会蔓延到保荐机构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收费上来。 因此,对于这份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的“行规”,无论是收费的保荐机构,还是付费的上市公司都持欢迎的态度。 其一,保荐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制订和投资者沟通等多项工作,是投行没有开展过的新业务,更没有国外相关可以借鉴的情形,出台一个指导性意见对双方都有必要;其二,股权分置改革刚开始试点时,业内保荐机构、上市公司协商确定保荐费用,但改革逐步铺开后,保荐机构、上市公司之间互相询价,甚至同行之间“拆价”,因此讨论稿中划定保荐费用的下限,有利于削弱恶性竞争。 虽然这份规范性意见还未正式出台,但业内已将讨论稿中的内容视为潜在的标准,保荐机构、上市公司双方在协商费用时都尽量在规定的议价区间内讨论,收费标准实际上已经开始在实践中推行。权威人士透露,这份讨论稿并不是最后的定稿,可能还会在业内再征询一次意见,最后交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会或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一位第二批试点公司的保荐人说,IPO和再融资项目中,保荐机构收费与承销规模挂钩,相对客观、稳定,而股权分置改革中保荐机构收费与对价多少挂钩,有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非理性对比各家保荐机构提出的对价,从而直接影响到股权分置改革本身。另外,从工作量、方案的技术含量、支出成本等来看,保荐机构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付出都低于其在IPO和再融资项目中的付出,但股权分置改革有着史无前例的开创性、复杂性,1%的下限规定是比较合理的,不宜再往下调。 但付费的一方——上市公司并不这样认为。一家上市公司董秘说,各家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股本规模、送股比例各不相同,而这直接决定了对价的多少和保荐机构收费多少,因此不宜“一刀切”,建议根据股本规模、送股比例等因素规定不同档次的付费标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