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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试点公司修改对价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1:13 每日新报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三家试点公司昨日发布公告,决定修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亨通光电公告显示,公司决定修改原方案中的对价支付标准,将原方案中的 10送 3.5股对价提高为 10送 4.5股。

  传化股份董事会日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出修改。修改后的方案显示,传化股
份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承诺:自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在遵守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承诺的前提下,不会在25.00元/股的价格以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方式在 A股市场减持所持有的传化股份股票。

  七匹狼公告称,公司决定将原方案中的“流通股股东出售权”改为“股价差额现金支付”。根据修改方案:当股价达到一定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将“市场价格”与5元的差额按不受流通限制的股份的20%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不受流通限制的流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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