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年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转托管事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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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8:05 中国证券报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债字[2005]26号《关于核准2003年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的通知》,2003年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称“本期债券”)将于近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流通部分将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转托管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做好本期债券的上市工作,本期债券将在上市前进行一次集中转托管,特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持有本期债券二级托管凭证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上市之前统一由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代理投资者办理转托管手续。如投资者不准备将所持有的债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所持债券无须进行转托管,但应于2005年7月19日16:00时之前到原购买网点提交不进行转托管的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视同自愿授权承销机构代为办理转托管。 二、持有本期债券一级托管凭证的机构投资者,按有关规定直接自愿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转托管申请手续。对持有本期债券一级托管凭证的银行、信用社等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暂不办理转托管手续。 三、持有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如在本次集中转托管中没有将所持债券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则可以在本期债券上市期间到原认购网点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转托管手续。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