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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模式能否克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上接A01版)从已公布方案的两家“破净公司”来看,韶钢松山选择了传统的送股方式,其对价方案为10股送3股。股价低于净资产,却依然送股,已显示大股东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巨大努力。不过其复牌后的走势难以令各方满意,其周三收盘价5.64元仍低于其停牌前的价格。由此看来,如何让流通股股东从改革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并顾及非流通股股东的感受而实现双赢,确实是个难题。

  农产品方案未必能克隆

  农产品今日出台的方案,最大的亮点在于将确保其流通股股东未来一年的稳定收益。按照农产品的方案,其流通股股东未来一年至少可以获得较公司停牌前26.87%的收益。从这个角度而言,虽然农产品大股东并没有通过支付股份、红利等常见手段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但流通股股东仍然能够从此次改革中获益,非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损失也最小。

  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农产品的方案未必有代表性。他们认为,其实,农产品大股东的承诺,在某种意义上动用了政府信用。按照农产品的方案,在极端情况下,如果一年后所有的流通股股东提出出售要求,大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将面临超过10亿元的现金需求,这对于一般的“破净”公司来讲难度太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农产品模式被广为“克隆”,如何从制度上保证大股东履行承诺是个重要的现实问题。

  另有资深人士认为,按照农产品方案的设计,流通股股东只能在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12个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购权力。在这5个交易日,由于博弈的加剧,其股价可能出现较为频繁的波动。此外,农产品现任管理层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同时必须预先缴纳0.8元/股的风险责任金。由此可见管理层和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似乎很有信心。不过,对于更多的“破净公司”而言,如果公司未来几年的成长性并不突出,照搬“农产品”模式恐怕也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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