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价含金量揭示 三家公司提高对价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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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 |||||||||
——7月13日公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评价 天相投资 7月13日,广州控股(600098)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另外,亨通光电(600487)、传化股份(002010)和七匹狼(002029)修改了对价方案。
从广州控股的方案来看,公司采用了简单明了的送股形式。与已经公布的其他公司的方案相比,广州控股在对价支付的数量上略低。 由于试点相关的保密工作做得较好,可以认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的股价真实反映了公司的价值。在送股方案下,公司的业绩也没有摊薄,因此可以假设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市场价格水平将会与改革前的股价水平保持一致。在这种假设下,根据我们的测算,广州控股非流通股的价值从原来的53.47亿元增值为77.73亿元,增值率为45.37%,流通股由原来的29.58亿元增值为36.97亿元,增值率为25%。可见,在目前的方案下,广州控股非流通股增值幅度略大于流通股增值幅度。 在三家修改方案的公司中,亨通光电将原方案中的10送3.5股对价提高到10送4.5股,并将增持股价下限由原先的4.32元提高到4.75元。方案修改后,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以直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模式支付的对价由每10股流通股获送3.5股调整为4.5股;股份增持部分折算的对价由每10股流通股获付0.0094股变为0.0449股。综合考虑,非流通股股东实际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由每10股流通股送3.51股变为4.5449股。 传化股份的四家非流通股增加了承诺,提出自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在遵守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做承诺的前提下,不会在25.00元/股的价格以下通过交易所出售所持股份。增加这样的承诺虽然不会对方案的对价计算产生影响,但它反映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价值及股价走势的信心,并进一步减缓了原非流通股流通对资本市场造成的压力。 七匹狼将原方案中的“流通股股东出售权”改为“股价差额现金支付”。上述修改只是改变了对价支付的方式,并不影响对价数量的计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