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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股改模式创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7:42 扬子晚报

  几经各方反复磋商沟通,农产品今日推出了创新式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采用一般的送股或缩股、加派现金以至权证等对价支付形式,而是以公司控股股东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作为对价方式。其结果是,公司目前所有流通股股东将获得期限1年、保底数为26.87%%的溢价收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如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则在实施之日起第12个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内,所有流通股股东有权以每股4.25元(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时作相应调整)的价格将持有的农产品流通股出售给深圳市国资委。同时还承诺,其在农产品国家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股份;在农产品国家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其后2年内如确需减持时,也将通过大宗交易、战略配售等方式进行,且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承诺的购买价格。

  由于4.25元的回购价相比6月17日公司股票停牌除息后的股价3.35元尚有26.87%%的溢价,因此,目前公司流通股股东将稳获这块溢价收益。

  此外,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股改完成后,自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王微 水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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