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回购 郑州煤电方案有看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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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11:12 新文化报 | |||||||||
送股加定向回购——作为第二批试点公司中惟一一家提出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基础上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公司,郑州煤电昨日公布了耳目一新的股权分置改革综合方案。据方案,郑州煤电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东每10股支付3.3股对价;股改完成后,郑州煤电将通过定向回购控股股东最高不超过2亿股社会公众股、依法注销来解决大股东长期占款问题;大股东承诺两年内不减持,4年内减持不超过10%,在回购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后,大股东承诺最低出售价格为4.6元/股。仔细研读,该方案有三大看点:
第一,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作为郑州煤电惟一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东共支付7128万股获权对价,以换取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权。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由73.33%下降至64.53%,而流通股东比例则将由26.67%上升至35.47%。 第二,公司拟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通过定向回购控股股东郑煤集团不超过2亿股股份,然后予以注销的方式,以达到缩股的目的。该方案实施后,公司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在现有基础上将可实现大幅增长。根据测算,若按回购1.6亿股测算,流通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由35.47%上升至44.20%。同时,郑煤集团承诺在实施定向回购后,对郑州煤电占用资金的剩余部分将用自有资金补足。根据公告,以上方案完成后,郑州煤电不仅能顺利解决大股东历史占款问题,并能获得5957万元的资金占用补偿费。 第三,控股股东承诺售股锁定期,并规定了限价禁售条款。承诺在两年内不减持,3年内减持不超过5%,4年内不超过10%,并在回购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确定最低出售价格为4.6元/股。(张国斌王姣姣张歆)(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