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控股每10股送2.5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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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7:18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龚小磊 广州报道 广州控股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将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的对价。 根据公告,广州发展集团承诺,其持有的广州控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的一
此外,发展集团将按国家产业政策、国有资产监管要求,自其持有的广州控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三年内对广州控股保持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51%。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