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4: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行为指南———《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日前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工作指引》提出,上市公司要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遵循充分披露信息等六大原则,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工作指引》建议,上市公司可以视情况指定或设立投资者关系工作职能部门;同时要求公司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信息采集制度以及制订相关工作制度、工作规范,促使
考虑到股权分置改革是上市公司的一项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投资者关系工作在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沟通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工作指引》对此也作出了相应规定:“鼓励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证券时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