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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市公司清欠解保攻坚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 16:59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亚 枫 北京报道

  “各上市公司要集中力量,针对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解除违规担保问题的重点工作,打一场攻坚战。”6月7日,在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做好清欠解保和股权分置改革动员大会上,北京证监局局长助理杨琳表示。

  “‘清欠解保’的事情,北京证监局已经筹划了好久,现在是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北京辖区一上市公司董秘表示。

  从某种意义上讲,“清欠解保”同时也是为股权分置改革开道的举措之一。

  总攻在2005

  实际上,北京证监局于今年4月27日的上市公司辖区监管工作会议上就已专项部署了“清欠解保”工作。

  5月18日下发了《关于2005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上市公司进行自查,核实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以及违规担保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占用资金收回和违规担保解除的具体计划。公司计划和独立董事意见于6月10日上报北京证监局。

  6月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全国“清欠解保”战役打响。

  公开数据表明,截至2004年年底,北京辖区83家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金额980.8亿元。其中,经营性占用710.82亿元(占72.47%),非经营性占用269.98亿元(占27.53%);关联方占用126.9亿元(占12.94%),非关联方占用853.9亿元(占87.06%);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53家,占用金额59.32亿元。其中:经营性占用52.36亿元,非经营性占用6.95亿元,占用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公司有11家。

  截至2004年年底,北京辖区83家上市公司中有45家公司存在对外担保,占54.22%,对外担保金额317.18亿元。

  违规担保情况:15家公司存在违规担保,占45家对外担保公司的33.34%,占辖区83家上市公司的18.08%;违规担保金额74.68亿元,占对外担保金额的23.55%。

  22家公司的对外担保未采取反担保措施,占45家对外担保公司的48.89%,占辖区上市公司的26.51%;金额252.79亿元,占对外担保金额的79.7%。

  业内人士指出,清理资金占用的重点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及非关联方占用的资金。而清理违规担保的重点在于15家公司存在直接违规担保和22家对外担保未采取反担保措施的公司。

  根据各上市公司自查上报情况,北京证监局认为非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普遍且金额较高,资金占用具有较高且固定的集中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屡禁不止,上报方案中解决进度不明确,尤其是对于金额较大,超过1000万元的公司,均未能明确解决的时间和清偿方式。

  根据上报方案汇总统计数据分析,北京证监局认为辖区内对外担保公司数量多,但集中度高,5家上市公司担保总额合计243.19亿元,占辖区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的76.67%。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缺陷,个别公司高管缺少诚信,担保信息在公司内部流传不畅;反担保风险意识不强,个别上市公司的解决方案内容不符合要求,要重新补报。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要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以股抵债再担重任

  出人意料的是,一直为市场不太认同的以股抵债方式,在北京证监局的“清欠解保”工作中,被认定为“年内基本解决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的方式之一。

  以股抵债自从2004年推出后,电广传媒(000917.SZ)和华北制药(600812.SH)都通过这种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然而,在华北制药的以股抵债中传出了大股东操控分类表决的不和谐音。2004年11月,又有市场人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国资委,要求撤销被告国资委在电广传媒以股抵债事件中的严重不当和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此后,以股抵债渐趋沉静。事隔半年多之后,以股抵债再被提及。与会人士透露,“中国证监会将按照具备条件、方案成熟为先行试点原则继续推进以股抵债。”

  与以股抵债并行的是对相关责任追究的规定。

  据悉,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在限期内未能及时清偿或者新发生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北京证监局将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国有控股股东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其信用不良记录通报各地人民银行、银监局、各商业银行,限制其信贷行为。

  “中国证监会将在上市公司2005年年报公布后,在媒体上公开披露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1亿元以上的控股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以及被追究责任人员名单。”上述与会人士透露。

  而股权分置改革专家认为,此次北京证监局将“清欠解保”工作与股权分置改革动员大会一起举行,可以说明“‘清欠解保’工作暗含着为股权分置改革清路的意义”。

  7月1日,在江苏省上市公司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对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上市公司,要将股权分置改革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解决不利于公司发展的大股东占用资金、资产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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