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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案例提示国资委钦定国有股转让底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 16:53 21世纪经济报道

山西焦化案例提示国资委钦定国有股转让底线

  本报记者 方 原 北京报道

  7月5日,山西焦化公布了一份“迟到”的公告:公司国家股转让已于6月19日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山西焦化董事会秘书表示,6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国资委的公函。国资委以国资产
权[2005]608号《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对山西焦化的申请予以批准。这份批复文件的产生时间是2005年6月19日。

  而在4个月前,山西焦化曾第一次把国有法人股转让的申请上报国资委,但被要求复议,这在上市公司中并不多见。所以,山西焦化二次申请获准,也就有了不一般的意义。

  溢价10%

  国资委复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并不常见,而山西焦化的“特殊待遇”却在一定程度上让人看到了国资委对于国资转让定价的底线。

  一位接近国资委的人士表示:“从目前国资委的政策来看,对两类公司国有法人股的转让把关比较严。一类是公司基本面良好,股价总体呈上升走势的公司;二类是能源、高新技术类公司。”

  据他介绍,对于以上两类公司国有法人股的定价,国资有相应的原则,也就是每股的转让价格必须相对净资产溢价10%以上。

  在今年2月第一次把股权转让的申请上递给国务院国资委的时候,公司在申请中表示: 西山煤电拟以每股4.87元的价格,受让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山西焦化国有法人股5338.81万股,合计2.6亿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焦化集团还持有山西焦化32.02%股权,仍为大股东;西山煤电占总股本的26.32%,成为山西焦化的第二大股东。

  今年2月,记者曾电话联系西山煤电董秘宁志华,他表示,“因为此次转让是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一般法人股,国资委担心会有国有资产流失。”宁志华说,如果价格一旦变动,就要重新通过公司有关程序,连协议都要重新签订,目前公司也还在对价格一事和国资委沟通。

  而在山西焦化上报申请的一周后,国资委回函表示,考虑到公司的行业特点和公司业绩,国有法人股应该有稍高的估价。

  随后,山西焦化一方面与受让方西山煤电进一步沟通,另一方面在有关中介机构的参与下重新对国有法人股进行估价。据透露,此后,山西焦化大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曾经报出了比净资产高出8%和10%的转让价格。最后,还是由国务院国资委一锤定音——溢价12%。

  记者与了解此次定价决策的一位人士进行了沟通,他表示,国资委当时是看到了这样一个事实,从国内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来看,能源行业处于上升期,相关企业的业绩也正呈现强势的增长,业绩的增长也必然要带来公司资产的潜在升值。国资委认为,山西焦化的主体资产是能源行业,而且近年业绩增长良好,所以对其资产应该有一个乐观的估价。

  记者致电山西国资委,得到的回答是,“国务院国资委要求我们对转让价格进行复议,是对国资高度负责的态度。

  据了解,复议价格不影响转让,因为这次收购是在焦化集团划转到焦煤集团背景下的行为,对于这次行为,山西政府下了很大决心,目的是促进完善煤、焦、煤化工产业链经营战略的考虑。

  国务院国资委以往很少要求复议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对此山西国资委的有关人士向记者解释说,西山煤电收购山西焦化是国有股权之间的转让,而且是在山西政府拟将山西焦化母公司焦化集团划转给西山煤电母公司焦煤集团一事背景下进行的收购,并非市场化收购。

  净资产标准

  “此次山西焦化国有股权的转让确实让人看到了国资委定价的痕迹,但不能说明国资委有了没有公开的标准。”国务院研究中心企业所的一位专家表示。他说,对国有股的定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几个因素需要考虑,一是公司业绩和增长预期;二是行业发展趋势;三是宏观经济形势。此外,甚至要考虑和观察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素质和运作水平。

  银河证券能源行业分析师刘准表示,对于山西焦化国有法人股5.2976元的价格,基本还是合理的,高于山西焦化2004年底每股净资产4.73元。至于国资委之所以要求复议,他指出,可能是考虑到山西焦化的2004年良好的赢利情况每股收益0.93,连续三年递增100%。

  对于所处行业预期和业绩良好的公司执行不低于10%的定价原则;那么,对业绩差的公司的国有股定价,国资委又有什么样的原则和标准?

  “不低于净资产这个原则,国资委是很难突破,不管这个公司的业绩如何差。”以上接近国资委的人士表示,他说,国资委绝对不会说出“可以低于净资产出让”的话。

  山西国资委产权管理局的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协议转让为主流形式,因此,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的价格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主要是相对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而言定价高低不同形成的。”

  他指出,国有股权较高的转让价格,表明收购者对该公司的前景十分看好,也表明了国资监管部门对这类资产的珍视。而质量较差的公司,其转让价格相对较低,但总体上转让的平均价格略高于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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