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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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10:13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东山 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及时准确地反映房地产市场的销售价格情况和发展态势,从7月份起,江苏省将以省会南京、苏南的无锡、苏中的扬州、苏北的徐州4市的房地产数据作为样本,首次编制全省的房地产价格指数。
江苏省的房地产价格指数包括4大项内容: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土地出让价格指数、房屋租赁价格指数和物业管理价格指数。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将从7月份起开始编制,一月一报,其它3项指数从第三季度起一季一报。过去,江苏省房价统计数据是将总的房屋销售金额除以总的销售面积得出的,没有把不同时期高、中、低档房屋销售情况不尽相同这一因素考虑进去,房价涨跌的对比不科学。新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遵照“同质可比”的原则,即新销售房屋的价格将和上月或去年同期同一地段、同一楼层、同一种建筑结构的房价进行对比,涨跌更有说服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