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简单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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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7:5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记者前天在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动员会上获悉,股权分置改革全面推开之前,沪深交易所将出台相关操作指引。股权分置改革将促成全可流通板块的形成,并将催生独立的板块和独立的指数,这将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创造条件。会上,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宋丽萍、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周勤业均强调,上市公司所制订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简单明了。
宋丽萍介绍,目前监管部门对全可流通的G板块的指数编制、行情显示、监控、监管方式、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等正加紧研究。全可流通板块有三大特点:一是全可流通,股票估值完全不同;二是全新的制度设计,像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等基本制度在这一板块成为可能;三是独立的全可流通板块与指数,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创造了条件。 会上,周勤业介绍,由于送股简单明了,估计八成以上公司会选择这种方案。关于对价数量的确定,周勤业认为,首先可以计算出上市以来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对目前净资产的贡献比例,作为非流通股付出对价的底线,然后适当考虑发行时合理的创业溢价如商誉、网络、人才等因素,确定初步对价。此外,一般的考虑是,非流通股比例越大,对价越高;业绩越差,对价越高。《中国证券报》(来源:成都日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