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长力股份股改方案:补偿并不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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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10:02 证券时报 | |||||||||
流通股东通过方案共计可获得每股0.75435元的对价补偿,而改革后该公司流通股东持仓成本与每股内在价值的差额为-1.1255元/股,两者相差-0.37115元。 新桥股权事务有限公司 王汴京 7月6日,长力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公布了股权分置方案。其方案很简单:即非流
长力股份是2003年9月才发行上市的公司,市场运行一年多,投资者对其了解并不多。通过这样的一个方案,流通股东利益是否能得到充分补偿,市场人士存有疑虑亦属自然。现来分析一下其方案涉及的核心利益。 首先,应该指出,对价实质上并不是非流通股东为获流通权而付出的“买路钱”,而是待公司股票全流通后,公司股票价格回归至内在价值波动时,其内在估值价格与改革前流通股东实际持仓成本的差价。 根据这一思路,要估计该公司方案对改革后流通股东预期损失补偿的合理性,就要测算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流通股东预期市场损失、对价的价值和补偿等值金额等问题。 改革后公司股票内在价值 基本思路是:投资者肯为获取该公司未来一定金额的预期现金股利,现在愿意付多少钱购买该公司股票。基本模型为:P=D(1+g)/R-g。P是改革后股票内在价值,D是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g是该公司可持续增长率,R是贴现率,即市场上风险资产的期望报酬率。 根据该公司的公开财务数据,以上参数计算如下: 1、该公司2004-2005年度可持续增长率是由公司目前的经营效率和财务政策决定,不进行股权融资时销售收入最大可能增长率,经测算为5.6%。 2、该公司2004年度现金股利0.4元/股,股利支付率67%,现在假设该公司未来基本维持这一分配比率政策。 3、贴现率估计。鉴于我国实际情况,目前只能根据有关参数估计,这里取14%。 这样,综合计算可得,P=(0.4×1.056)÷0.084=5.029元/股 这里需要考虑的是,该公司最近曾实施了10:10的公积金转增股本。这样,该公司每股股票改革后的内在价值降为5.0295÷2=2.5145元/股。 根据计算出的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内在价值2.5145元/股,再按方案中流通股东实际获得的对价计算,流通股东每1股可获取2.5145×0.3=0.75435元的补偿。 对价并未补偿流通股东损失 经复权处理后,该股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为3.64元/股,与改革后该公司每股内在价值的差额为2.5145-3.64=-1.1255元/股。 由于流通股东通过方案共计可获得每股0.75435元的对价补偿,而改革后该公司流通股东持仓成本与每股内在价值的差额为-1.1255元/股,两者相差-0.37115元。显然,流通股东的改革损失并未通过该公司的股权分置方案获得充分补偿。方案能否最终通过股东大会同意,只能看大部分流通股东对未来资本利得的预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