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2005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第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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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07:53 中国证券报 | |||||||||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决定于2005年11月举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统一组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二、考试报名条件(一)2005年9月30日(含)前年满18周岁;(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基础科目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可以自选。 四、考试大纲和教材考试大纲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公布,应考人员可至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 a c .n e t .c n 查阅。 考试教材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应考人员可至当地证券业协会购买(售书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并可查阅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五、报名时间2005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考人员登录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网站报名须知。 七、考试时间2005年11月中旬的两个周末。八、考试方式 全国统考,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九、考试地点考试将在以下41个城市设考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保定、烟台、苏州、温州、泉州、佛山。 考生可就近选择以上任一个城市参加考试。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十、其他说明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十一、考试咨询电话010-65181122021-68545767有关考试的其他事项,另行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2005年7月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