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长力股份和风神股份改革方案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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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07:49 中国证券报 | |||||||||
天相投资 2005年7月6日,华发股份、长力股份和风神股份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3家公司股改方案要点见表1。 在华发股份的方案中,三年内上市流通的职工股股东所持股份已经获得了流通权,
长力股份和风神股份都采用了送股的方式,方案简单明了。长力股份每10股流通股股东将获得3股的对价,风神股份每10股流通股股东将获得4.2股的对价。 我们假设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市场价格水平将会与改革前的股价水平保持一致。这时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价值及增值情况见表2。 从表2来看,风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价值增幅要高出流通股股东价值增幅的1倍以上;而华发股份、长力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的价值增幅都要低于流通股股东的价值增幅,两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因改革带来的价值增幅分别只有11%、22%,而流通股股东的价值增幅均为30%。 表13家公司股改方案要点 对价(每10 折算成非流通股股东 股流通股 代码 简称 方案简述 直接向流通股股东支 获得补偿 付股份的比例 数量) 非流通股股东及暂不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向 现有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 向发行后三年可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按每10 600325 华发股份13.1%3.0 股送0.7股的比例支付对价。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 团承诺将无偿代暂不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股东支 付对价。 600507 长力股份 每10股流通股股东将获得3.0股的对价。 20.0%3.0 600469 风神股份 每10股流通股股东将获得4.2股的对价。 17.5%4.2 表2改革前后股东价值变化 非流通股股东的价值(亿元) 流通股股东的价值(亿元) 代码 简称 改革前 改革后 增值 改革前 改革后 增值 600325 华发股份 4.18 4.65 11% 4.15 5.39 30% 600507 长力股份 3.34 4.07 22% 3.4 4.4 30% 600469 风神股份 5.15 9.86 91% 4.98 7.07 42%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