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网上四问长电股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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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07:3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5日下午,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网上交流会在全景网举行,投资者踊跃提问。 会否修改方案多位投资者将相同的问题抛向了三峡总公司副总经理、长江电力总经理毕亚雄:方案是否仅一套?会不会改?若通不过怎么办?
毕亚雄和长江电力副总经理张定明没有正面予以回答。他们采取了同样的措辞:“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与投资者进行广泛、充分的沟通,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现在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我们相信这个方案能得到绝大多数投资者的理解和支持。” 以提升业绩作对价是否荒谬有投资者问长电老总们:”提升公司业绩是经营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长电将此作为对价的条件是否有些荒谬?” 毕亚雄回答:“长电的股权分置方案在保障投资者即期利益的前提下,着眼于公司的价值提升和长远发展来维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通过提升公司业绩的措施,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有了根本保证。在此次股方案中提出与提升公司业绩相关的对价措施,既有利于对流通股股东实施即期补偿,亦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上市公司与股东的双赢。” 对价为何要上市公司支付 多位投资者提问称,“为什么对价要上市公司支付?投资者的利益为什么得不到保护?” 毕亚雄解释道:“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所有对价都是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根据保荐机构的测算,总对价支付金额为39.6亿元。其中,三峡总公司共支付了33.98亿元对价,其它发起人股东支付了5.62亿元对价。” 方案有何特别优势 投资者问:“与其他试点方案相比,长电的方案有什么特别的优势?” 广发证券总裁助理秦力表示:“该方案具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直接支付对价力度大;二是对价支付综合效益深远;三是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建立保护投资者根本利益的长效机制。(岳敬飞) 作者:岳敬飞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