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维持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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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8:04 中国证券报 | |||||||||
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东每10股实得1.67股、现金5.88元;若方案获准,将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份认股权证。对此,国信证券杜猛认为,公司此次推出的对价方案比较合理。相当于总股本不变情况下,每10股获送1.6552股。如果考虑认股权证可能带来的或有收益,则此次对价将进一步提高。杜猛认为,公司此前的股价并未完全反映“含权”预期。因为根据国信证券的估值模型测算,公司长期合理价值为8-8.5元,而按此次相当于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每10股获送1.6552股的方案,公司目前流通股的合理价值应在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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