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股改方案正式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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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07:56 扬子晚报 | |||||||||
备受关注的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今日正式出台。该方案对价支付包括: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25股,派现5.88元,同时流通股股东还可享受三峡总公司支持葛洲坝电站电价提高带来的收益增加。据其保荐机构提供的对价分析报告,上述措施可折算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27股,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利相当于每10股可获得2.93股。 具体来看,长江电力的对价措施包括:(1)以目前股本结构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每
三峡总公司承诺,所持长江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2015年之前持有长江电力股份不低于55%。 方案中还说,若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关部门核准,公司将实施认股权证计划: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份、存续期为24个月的欧式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为每股5.5—6元。常山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