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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股改方案正式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07:56 扬子晚报

  备受关注的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今日正式出台。该方案对价支付包括: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25股,派现5.88元,同时流通股股东还可享受三峡总公司支持葛洲坝电站电价提高带来的收益增加。据其保荐机构提供的对价分析报告,上述措施可折算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27股,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利相当于每10股可获得2.93股。

  具体来看,长江电力的对价措施包括:(1)以目前股本结构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0.421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转增股份全部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股,每10股实得1.421股;(2)三峡总公司拟以减征部分三峡基金为代价,置换提高长江电力所属葛洲坝电站销往湖北省外电量的电价,折算全部上网电量综合上网电价0.02元/千瓦时,长江电力每股收益可提高约0.025元;(3)长江电力以经审计的200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为基础,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74元,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现金转送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4.14元,每10股实得5.88元;(4)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目前持股量的10%送股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2496股。

  三峡总公司承诺,所持长江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2015年之前持有长江电力股份不低于55%。

  方案中还说,若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关部门核准,公司将实施认股权证计划: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份、存续期为24个月的欧式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为每股5.5—6元。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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