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情报站) 北京市开征职工生育保险 女职工生孩子由企业买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 10:12 中国证券报

  实习记者余喆

  从7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正式实施。北京市的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产妇和家属)不提出特殊要求(住宿和特别护理等),生孩子将不用自己花钱。

  按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的《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规定,单位必须以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以0.8%的比例按月为所有在职人员缴纳计划生育保险费,包括已经生育过的女工和男性职工,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最高金额为4000元。单位参保之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将由生育津贴支付,男职工可以享受晚育奖励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