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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动态) 北京开征房产个税买卖双方难以承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 09:51 中国证券报

  大漠

  6月15日,北京市开始试点征收“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朝阳、东城两区率先实施新征税方式。记者了解到,在朝阳、东城两区如果不先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此税种的开征,受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二手房买卖双方。他们对征收“个税”是如何看待的呢?为此,记者走访了京城知名房产中介“我爱我家”公司,随机对正

在办理房产交易业务的业主进行了调查。大约有80%的业主认为征收“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不合理,90%的购房者表示不愿承担新征收的税费。一位已购公房的业主告诉记者,当初我们之所以会将单位分给个人的房改房买下来,虽然是按照成本价,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的,但这部分差价应视为是我们工作多年的实物工资补贴。按照现行政策,如果我想换大一点的房子,卖掉现在居住的已购公房,却要多缴纳好几万元的“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着实让人有点接受不了。

  此番征税,房屋业主感受如此强烈,购房者又是怎样看待的呢?一位客户向记者道出了他的心里话,现在开发商盖的楼,不但户型面积大,而且地段也较偏远,最重要的是房价一个赛着一个贵,因此像我们这样的工薪阶层想要买新房,只能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想买经济适用房吧,又排不到号,好在还有二手房可以选择,不但户型面积适中,地段理想而且价格也较为公道。原本可以买二手房圆安居梦的,可是现在国家征税,除了营业税还有个人所得税,虽说这些税费是由业主缴纳,但就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而言,尚处于卖方市场,供不应求局面还未得到缓解。因此,如果说业主不肯出这笔费用,那么自然就会加价到房价款中了,这样算下来二手房价也不比一手房便宜多少,让我们这些真正想买房的人犯了难。

  从北京市开始征收营业税到目前朝阳、东城两区试征“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税费负担的不断加重让买卖双方都有些承受不起。现在老百姓不论是买房还是卖房,每迈出一步都是那么的艰难。如此看来,征收“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究竟是利多还是弊大呢,值得有关部门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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