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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宝贝一天涨几倍的“股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 03:4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最近,“权证”这个名词出现的频率很高,但就像1990年时“股票”这个名词一样,大家对“权证”这个新的投资品种还很陌生。国外成熟的股市上,权证甚至是一个比股票还多的投资品种。

  在上证所和深交所发布“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宝钢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率先使用了权证,拉开了两市发行权证的先河,这意味着一个新的投资工具将展现在投资者面前

。那么权证到底是什么?该如何来操作?本报今日为你揭开“权证”的秘密,让您先于别人掌握即将登上中国股市的一个新品种。

  权证啥玩意一一来解释

  权证,来自于西方成熟股市的一个衍生品种,英文名称为warrants,香港人将其称之为窝轮(谐音),是一种没有义务的约定权利,持有它就相当于持有一种虚拟的权利。

  “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解释说,“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也就是说,如有利可图持有人就行权,如无利可图投资人就不行权,只有权利而没责任。权证可以分为两类,认购证和认沽证。

  认股证就像买股优惠券

  名词解释:认股证又叫认购证,是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相关资产。

  事例说明:认股证在现实中它就是买股优惠券,投资者可凭此按规定的价格向发行人买股票。宝钢将发行的认购证规定,投资者的认股价仅为每股4.5元,而目前宝钢的股价在5元左右,认股价明显低于市价0.5元左右。认购证发出之后,当股价上涨时差价就放大,有认购证的投资者赚头就增大,相反当股价下跌时,有认购证的投资者赚头就减少,当股价跌破认股价时,认购证在理论上就一文不值。当股价在认购价之上时称为价内,当股价在认购价之下时称为价外。

  认沽证好像高价卖股券

  名词解释:认沽证是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出售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

  事例说明:通俗地说,好像高价卖股券,持有人可能在市场上低价买股,再以约定的高价将股票卖给发行人。当股价下跌时,其价差扩大,持有认沽证的人赚得就越欢。但当股价上涨时,价差减小,持有人赚头减少,当股价高过认沽价时,认沽证的理论价值为零。当股价低于认沽价时称为价内,股价高于认沽价时,称为价外。

  标的证券与小盘股无缘

  名词解释:标的证券是指发行人承诺按约定条件向权证持有人购买或出售的证券。

  事例说明:在国际惯例中,权证的标的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指数,还可以是某种资产,一切可以用来炒作的商品都可以成为标的。但目前国际上一般都是股票或指数。

  沪深交易所将其标的明确界定为“本所上市的证券”,还规定标的股票应符合以下条件:1、最近20个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元;2、最近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在25%以上;3、流通股股本不低于2亿股。也就是说,是流动性好的中盘股和大盘股,而与小盘股无缘。

  其它名词

  美式认股证:持有人在股证上市日至到期日期间任何时间均可行使其权利。

  欧式认股证:持有人只可以在到期日当日行使其权利。欧式认股证为香港最常见的股证类别,我们将在此主要介绍欧式认股证。

  价内权证: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权证行权价格与行权费用之和低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的认购权证;或者行权费用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和低于权证行权价格的认沽权证。价外权证与上述相反。

  行权兑现利润

  名词解释:行权就是权证持有人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履行权证约定的义务,有价差可赚投资者才会行权,所以行权对持有人来说就是利益兑现。比如张三持有宝钢认购证,虽然宝钢目前股价是5.1元,但他可按约定的价格4.5元从大股东手中买入股票。

  行权分为证券给付结算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根据行权日的规定可分为美式权证和欧式权证。

  最后的交易日往往比最后的行权日要早一个星期。如果投资者忘记行权,发行人可代为行权,将资金或证券自动划到持有人账上。

  报废血本无归

  权证的存续期很短,交易所的规定是3至18个月。如果权证存续期满了,而股价在行权价外,权证就报废了。如宝钢认购证的行权价是4.5元,而期满时股权只有4.2元,投资者如果行权还要亏损0.3元,只好选择不行权,让其报废,投资者也就算血本无归。

  权证的名称

  按国际惯例,权证的名称很复杂,从名字上可知其基本情况,如“2548宝钢华夏605购”,“2548”是代码,“宝钢华夏”是指华夏证券发行的宝钢权证,“605”是指到期日是2006年5月,“购”是指认购证。目前我国内地还没有关于名称的规定,所以这只能作参考。

  权证发行人就是大庄家

  发行人可能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银行、券商咨询机构等大机构。如在香港发行权证最多的不是上市公司,而是法国兴业银行、美国花旗银行、瑞士第一波士顿信贷、美国摩根大通证券等。

  上市公司发行认购证往往是与其再融资相联系的。银行、券商等发行权证则是一种投资行为。如一券商持有大量深发展股票,目前其价格为5.93元,券商担心其股价要大跌,于是以每份0.2元价格发行认股证,规定持有1份认股证可买1股深发展,行权价为5.6元,当股价真的跌到5.6元时,认购证理论价值为零,没有人行权,券商实际就在认购证上赚了每份0.2元,虽然股票上亏损,但由于权证发行数量大,不仅可弥补其损失,而且还赚头不小。

  这样这些机构就成了大庄家,股民们都在与这些庄家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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