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品尝———三公司“上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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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08:1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6月30日专电 30日,国投电力、 物华股份、苏泊尔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国投电力(600886)以公司总股本563491652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55804832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6股的对价。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后,3年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其持有
物华股份(600247)方案为:以2004年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285120000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东支付60912000股,即支付每10股送5股的对价。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股改方案实施后,所持股份锁定期为两年。两年后,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达到4.5元以上才能实施减持。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12个月之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其他持有5%以上非流通股东承诺,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期满后12个月内,上市交易的股份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苏泊尔(002032)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付3.5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总数为15470000股。苏泊尔第一大股东苏泊尔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36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低于9.39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24个月内其持有苏泊尔股份占苏泊尔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0%。 (李少林 木舰 高晓娟) 作者:李少林 木舰 高晓娟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