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公开谴责ST龙昌及高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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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07:57 中国证券报 | ||||||||
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均超过净资产1.2倍 记者周沪上海报道 由于在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上证所今天对ST龙昌(600772)及其董事长邱忠保、董事王启军、乐晏廷、武炜敏、独立董事张效公、骞国政、朱文龙
据上证所查实,截至2004年底,ST龙昌对外担保总额6.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4%。其中,违规担保4.1亿元,已逾期担保3.6亿元。对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而4.1亿元违规担保则未经过正常的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 截至2004年底,ST龙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6.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对上述关联资金占用公司也未及时披露,部分资金占用未经过正常的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 ST龙昌与股东武汉绿洲企业(集团)公司于2002年9月18日签订协议,以1.58亿元购买后者拥有的武汉绿洲广场部分房产,并于2002年12月24日支付了全部价款。但截至目前,有关房产仍未过户至公司名下,并且武汉绿洲广场部分房产已被查封。对房产被查封事项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 ST龙昌董事会于2003年12月作出决议,收购武汉民生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51%股权,并经2004年6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未经正常程序批准,就以委托公司控股股东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股权收购洽谈的名义,于2004年1月向西安飞天支付预付款1.8亿元。截至目前,收购事宜已陷于停顿,但西安飞天却未偿还1.8亿元款项。对收购协议的签订、款项支付及收购进展等事项公司也未及时予以披露。 此外,ST龙昌在中国银行廊坊分行9000万元银行借款一直漏记入账。经年审会计师核实,该借款发生日为2001年12月26日,实际一直被中油管道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对此公司也未及时披露。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