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舟:发权证是缺信心 中小股发权证易被操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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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07:13 第一财经日报 | ||||||||
见习记者 杨少华 记者 魏璇 发自北京 随着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019.SH)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布,权证,这一“舶来品”,肩负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重任走近投资者的视野。上市公司采用权证,究竟是基于怎样的考虑?权证上市后将会对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权证将会带来什么样的风险?中小投资者又应该如何规避这种风险?就此,北京标准咨询有限公司任企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吉
《第一财经日报》:有观点认为,权证是一种市场化的对价工具,也有人认为认股权证就是一种增发的工具,你怎么看? 王吉舟:首先,作为一种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成熟的金融衍生产品,权证当然是有效的市场化对价工具,但成熟的资本市场环境是实现其功能和价值的必须前提。权证只是一个金融产品,它不是万能药,不要夸大它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作用。 交易所制定的权证制度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交易所丰富金融产品、促进金融繁荣的用心,是相当务实的。但是,当前股改这么紧要的关头,推出这个工具使原本已经很复杂的形势变得更加复杂的新事物,是否是合适的时机,我本人持保留态度。 认股权证是不是增发的工具,也要看中国的实际情况。如果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基本上就是目前的市场价格,那不是增发的工具又是什么呢? 因此,权证本身没有罪,要评价它的效果,主要要看设计和使用它的人的目的,究竟要凭借权证逃避拖延问题,还是表达本企业对自己股票价格的信心。 《第一财经日报》: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试点上市公司采用权证作为支付对价的形式,你认为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王吉舟: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对自己的估值能力缺乏信心,才造成了依赖权证的局面。 股权分置改革的目的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给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来实现非流通股的可流通问题,是双方的行为,需要双方密切配合。 而权证,是让投资者自己去市场上博弈出一个价格,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在博弈结果出来之前,参与不参与呢?如果选择被动等待,那么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双方的利益调整,你一方凭什么把责任完全推卸给另一方?如果选择参与,权证有明显的杠杆方法作用,用一点钱就能明显影响对价的结果,那这个结果是不是市场公平寻找到的呢? 《第一财经日报》:权证在上市后会对股市产生什么影响? 王吉舟:我认为宝钢的权证在上市后会一直接近零价格成交,因为其实没有什么价值,而且即使因为炒作投机产生了价格,也会随着行权日期的到来而归零。因为如果一年后宝钢的股票价格在4.9元/股以下,这个权证的价值就是零,因为没有人会愿意赔钱以4.5元现金去换一股宝钢的新股。 而中小企业板如果发行权证,尤其是认沽权证,就乱套了。小盘股的股票价格很容易操纵,股票价格越低,认沽权证越贵,认股权证越便宜;股票价格越高,认沽权证越便宜,认股权证越贵。而且股价的波动幅度,都会直接影响这两种权证的价格,这就是权证的杠杆效益。庄家会很快找到操纵套利的秘诀,权证和涉及股票的交易会十分活跃,形成中小板的一景——西方不敢让中小公司发行权证,就是弱肉强食、倾家荡产的例子太多了。 如果我们的中小板也有权证,风险控制是难题。好在目前两市颁布的《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规模和流动性的限制还是比较严格的。 《第一财经日报》:权证在实施中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王吉舟:需要各方充分理解其风险和知识,做到知识普及,大家都充分了解信息,加强监管和披露要求,至关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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